写的都爱。

[全职:楚苏]追桃

   

※“桃”谐“逃”

※楚云秀第一人称,私设如山,OOC,OOC,OOC别打我

※文力不足成狗的时候我还抽空撸了一把妹子们的故事我真是好样儿的

※前排带家养 @请不要在墙上画大小眼 ,女票 @Natsume ,相好 @猫丁鱼 




我离开故乡的时候,刚刚迎上那里漫长的梅雨季,晚春的潮气润湿了整座城市。 

沐澄来机场送我,穿了一件浅粉色的薄风衣,她丈夫站在她身侧把左手插在她风衣的口袋里,我隔了好远还能看见他们紧握在鼓鼓涨涨的口袋里的手。 

我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们挥了挥手,没有回头,又突然想起年幼时读过的《圣经》里的一句话: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妒如阴间之残忍。 

     

我遇见苏沐橙是几年前的情人节,那时候她刚刚失恋,捧着一簇黄玫瑰站在我的花店门口,一边骂那个甩了她的男人一边哭得歇斯底里,吓跑了我好几个客人。 

那时候鲜花的生意并不太好做,一年中难得有几天像情人节这样供不应求,哪里经得起她这么搅合。我跑出去把她拉回店里,好声好气地劝解她:“姑娘,失恋有什么大不了的,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汉子可满大街都是。” 

她用白毛衣的袖子擦了擦眼泪,把手中的花往我怀里一塞,拿一双哭得水汪汪的黑眼睛望着我,问:“老板娘,你这儿有桃花卖么?” 

那个时候我觉得,这个姑娘真可爱。 

隔天她又来我店里,嘴里叼了支七星,活蹦乱跳的跟前天哭得惨兮兮的样子完全像是两个人,问的还是那句话:“老板娘,今天你们这儿有桃花卖了么?” 

我哭笑不得,告诉她没人把桃花拿来卖,又问她为什么单单喜欢桃花。她撇了撇嘴把烟扔在地上,往我的柜台上一跳,晃着两条长腿不安分地坐在上面笑得眉眼弯弯:“我虽然叫沐澄,可是喜欢吃桃啊!” 

 

后来苏沐橙成了我店里的伙计,闲聊时跟我说起刚遇见时闹剧一样的事。 

那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想要留在故乡工作,男友不肯陪她守在这个小地方,四年的感情就这么断了。说完还咬牙切齿地骂那个人。 

我说:“你就嘴下留情吧,以后找一个比他好得多的再去埋汰他。” 

“得了吧我才懒得理他呢,”她翻了个白眼,顿了半天眯眼望着我笑得像只小狐狸:“不然云秀,你陪我去埋汰他吧。” 

我听见自己心脏漏跳了两拍,然后没好气地驳她:“无缘无故犯什么毛病,我一妹子能和你怎么埋汰到你前任?”

又听见她笑,“开个玩笑,老板娘别见怪啊。” 

 

苏沐橙这个人啊。很长一段时间我提起她时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总也找不到准确的修饰词。 

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其实是件很温馨的事情。店里不忙的时候她会趴在柜台上发呆,或者捧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言情小说,看到难过时还会躲着我擦眼泪。忙的时候则在店子里窜来窜去地招待客人,花束扎得干净利落,笑容清清爽爽。 

花店的工资不高,她也不抱怨,只是常常缠着我问为什么就是不卖桃花,完全不顾我多次跟她解释桃花不是用来卖的。 

这一来我反而闲了很多,有时候坐在柜台后面看着这个女孩子朝气勃勃的样子,也觉得生活这样下去很不错。 

 

隔了一年她遇上一个男人,大她近十岁,成熟稳重的样子,偏偏追她追得轰轰烈烈,店里连续十几天接到九十九朵送给她的玫瑰花的订单。 

我把第一束花包好送到她手里的时候看她抿着唇笑出颊边浅浅的酒窝,抬手问:“你送我的?表白?”

我心里一跳,摊了摊手道,“我可没那么有钱,最近追你的那个送的,人家才是真正大手笔,一连下了十几天的订单,感谢你给我带来这么一笔大生意啊。” 

“哦,”沐澄诺诺地应了一句,把花扔到一边,抽出自己的七星点了一支,“我只喜欢桃花,这种带刺的有什么好看的。” 

“诶,你得给人家一点面子,大冬天的玫瑰花正好涨价呢。” 

“楚云秀,”她抽了一口烟,抬眼盯着我,眼瞳依然是不带一丝杂色的墨黑,微微仰脸的角度正好能让我看清她搪瓷般小巧的下颚,“三月份你陪我去桃花源吧。” 

 

三月我陪她去了那个她心心念念的地方,赶上桃花开得风情正好的时节。十五号是当地传统的桃花节,景区里很热闹,她兴奋地拉着我漫山遍野地跑,又叫我拿着相机不停替她拍照,她站在桃树下笑得明明朗朗,轮廓都像是要化开在大片的粉雾里。 

中午我们坐在一个小摊子上喝擂茶,沐澄捧着大瓷碗喝得很香,面颊上还是一个上午的奔走染出的嫣嫣的粉色。我问她:“你以前来过这儿?” 

她点点头,夹了一个小粽子剥开粽叶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答:“大一的时候他陪我来过,不过他花粉过敏,一直呆在宾馆没出来,就我一个人在山上逛无聊死了。” 

我又问:“喜欢这儿?” 

她费力地嚼完了口中的粽子,“我喜欢桃花嘛,这地方又漂亮,当然喜欢。” 

我说:“以后我每年陪你来一次吧” 

她愣了愣,低头想了想,闷闷道:“算了吧,再好看的地方呆久了也就腻了。” 

下午我陪着她去山上看猴,她拿着甘蔗一颗一颗往山下抛,又绕着猴山跑来跑去,笑得像个孩子一样。 

兴奋过度的结果就是晚上回宾馆的时候两个人都累得够呛,她不肯和我住一间房,好在不是旺季,我们便定了两个单间,这时候她让我把白日里买的纪念品送到她房间,我叹了口气乖乖跟着她去,送到了之后道了晚安,推门出去的时候又听见她在身后轻声说:“秀秀,谢谢你。” 

我手上的动作滞了滞,回头看见她笑得眉眼弯弯,撇嘴道:“也不知道我是花钱请了个伙计还是请了尊菩萨。” 

她“咯咯”地笑,冲我挥挥手,“去吧去吧,再见。” 

我拉开门走出去,又听见她重复了一句:“再见。”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退了房。 

在我门口留了张纸条,写了简简单单“勿念”两个字。劲瘦清秀的字体扎得我眼睛生疼。 

苏沐橙那个人,就像一滴水消失在炎夏的午后,突然就那么不见了。 

 

再见她是两年后,还是情人节那天,她离开之后我一直没有再找过伙计,这样的日子里买花的人自然多得忙不过来,结果抬眼就看见她站在店里,瘦了很多,脸上是一种我陌生的淡薄笑意,我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直到听见她说:“云秀,三月份你陪我去桃花源吧。” 

忙完了手头的生意,我问她这两年去了哪儿,她坐在两年前她窝着看小说的那个位置,挑了挑眉,道:“跟两年前追我的那个去南边了,现在掰了,还是回来投靠你。” 

我沉默了许久,小心翼翼地问她:“你不走了吧?” 

她垂着眼眸摇了摇头。 

 

我第二次陪她去桃花源,和两年前是同一个时节。花繁四野,远远望着也是漫山遍野的粉雾。 

住宿比两年前紧张,我们登记了一间双人房,窗外有大大的露台,三月的阳光洒下来,把水泥的地面染成温暖的金色。沐澄这一次没有进景区绕着桃林到处跑,一整天站在露台上沉默,她的背影也被镀上一层暖暖的光晕。 

午夜的时候她失眠,又爬到露台上去吹风,我向来浅眠,没多久就被她弄出的动静吵醒了,披了一件外套跟着她出来。 

她也不招呼我,点了一支烟默默地抽,淡淡的白雾和微亮的烟火和着中南海醇厚的香味散在夜色里。 

我站在她身后说:“我以为你还抽七星的。” 

沐澄扭过头来望着我笑:“以前抽的那个你还记得啊,现在抵制日货。” 

她前额的刘海似乎很久没有修理过了,温柔地搭下来覆在眼睫上。比从前更瘦,穿了一件有些长的衬衫做睡衣,扣子扣到倒数第二颗,露出凹凸分明的锁骨。 

郊野的夜风卷着泥水的淡腥和桃花清浅的香气,夜色很浓,厚重的云层低压下来,光和影渐次远去。沉默一点一点拥簇着挤进我和她之间的罅隙里。只有她手中的中南海燃着莹莹的火光。 

“云秀,”她脸上还是那种淡淡薄薄的笑容,“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在南边遇上一个老乡,互相看着也还顺眼,想着就这么安定下来算了。过几天我们就要结婚了。” 

我一愣,低声道:“新婚快乐。” 

她转过身去不再看我,我们就这样静默地站着。 

 

第二天她依然先走了。 

我一个人收拾了行李去服务台结账的时候电脑出了点小故障,我在一旁等得无聊,便顺手翻起搁在服务台上的旅客留言薄,手一抖,翻到一个熟悉的瘦而清秀的笔迹。 

是沐澄写在两年前三月十六日的,短短的六个字,简单的短句—— 

云秀,我喜欢你。 

 

我鼻子一酸,捂着脸落下泪来。 

我想我没有办法为她送上婚礼的祝福了。 

 

我离开故乡的时候,刚刚迎上那里漫长的梅雨季。 

花店卖给了沐澄,她接过钥匙时问:“出去散心?” 

我冲她笑了笑,没回答。 

离开那天她和新婚丈夫来机场送我,穿了一件浅粉色的薄风衣,她丈夫站在她身侧把左手插在她的风衣的口袋里,隔了好远就能看见他们紧握在鼓鼓涨涨的口袋里的手。 

我突然想起年幼时读过的《圣经》里的一句话: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妒如阴间之残忍。 

西方人看作圣言的文字也有并不准确的时候。 

比如爱情其实无法如死之坚强。爱如指间沙,永远随时间风化,爱亦如桃花,从来都只开一季。 

 

之后我再次去了桃花源,那里下了一场雨。游人不多,整个世界炮制发酵着雨声和漫山遍野的桃花被雨打出沙沙的鸣声。 

我在庞大的雨幕中一遍一遍呼唤她的名字——沐澄,沐澄,苏沐橙。 

像是绝望地呼唤那些再也回不去的过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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