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叶蓝]小确幸

     

※字数爆太多了,本来准备8k收尾结果写了1w2

※这篇出个无料,顺便这里接个寄售,妖都O想做个叶蓝专摊,有需要的太太们可以直接私信我~

※新年快乐,万事都好,不管是你们还是叶蓝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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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蓝河那会儿,还是他和叶修同居的第一年。

那时候我和我男朋友沈航也才搬到这个小区没多久,五月的一天午后,我出门倒垃圾,远远看见我的新邻居们正合力从货车上往下搬行李,两个人对话间那点浓腻的小气场,看起来有点像刚刚好上那时候的我和沈航。

我扭头对跟出来抽烟的家属信誓旦旦地说:“看到没有,那边那两个,肯定是同类。”

 

这个小区里并不乏我们这样的人,每天晚饭后出去散步,不是能在花园里长椅上看到两个神情亲昵的漂亮姑娘,就是能在运动场上看到一对边笑着对骂边打羽毛球的小伙子。

同类之间大概总是有些相互吸引的特质,游离于主流之外的自我认知,让我们时常不得不谨慎处世,而基于这个隐秘的原因,我和他们视线相交的时候,也总会心照不宣地对彼此报以了然的笑容。

这种探索让我乐在其中,并且十分喜欢对我的家属兴致勃勃炫耀我的发现,但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简直不明白你的趣味,”沈航兴致缺缺地说,“跟对暗号一样小心翼翼地确认了又怎么样,其实最后也就是个点头之交,还凑上去和人家讨论日子怎么过不成。”

我被他堵得一时语塞,认真考虑了许久,才诚恳地承认道:“大概是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以直截了当说你是给我暖床的吧。”

我们没有出柜,在亲朋面前多是以朋友或同事相称,枕边人的身份,也只有在某些时候,在某些人面前,才敢理直气壮地盖章落实。我那点缜密心思摊上这么个不解风情的家属,自然觉得丧气,一来二去心里有数,也不和他说了,偶尔下意识地招呼一两句,回过神来还得忙不迭噤声,省得讨个没趣。

然而在看到我们的新邻居的时候,沈航却难得地变了神色,以至于手中攒了许久的烟灰都掉了半截,我心下正奇怪,却听到他结结巴巴半晌,才把一个名字勉强念出口:

“叶……叶修?!”

 

那时候我还不打荣耀,什么战斗法师、枪炮师、剑客、机械师,在我看来都是中二无比的设定,但是沈航玩得很厉害,并且是叶修的死忠脑残粉。

我对这位荣耀联盟的职业大神略有耳闻,前段时间他退役的新闻发布会召开的那天,沈航和他的几个哥们儿约出去喝了一个晚上,回来的时候就像只狼狈的大狗熊,摊在客厅的地板上,醉醺醺地摆出哀悼一个逝去的时代的姿态。

我无法理解他那种热忱,就像他无法理解我对于同类的敏感,但是与多年偶像成为邻居这一事实,让我这位向来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家属难得像个没出息的小粉丝一样,陷入了某种惴惴不安患得患失的状态。

于是隔天晚上我提出要和他一起过去拜访新邻居的时候,遭到了他的强烈抗议。

我嘲笑他胆小,他却理直气壮反驳我,说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我们在楼道里推攘了好半天,直到隔壁的防盗门“吱呀”被推开了一条缝,有个看起来很面熟的男人探出头来望了我们一眼,了然地问:“两口子这吵着呢?方便匀个地儿借我抽口烟不?”

我被他毫不忌讳说明我们关系的用词吓得一愣,心想这情节不对啊,说好的了然于胸互不揭穿呢,张了张嘴刚要辩驳,却听到沈航那个猪队友在旁边怪叫了一声——“叶神!”

棉背心,大裤衩,凉拖鞋,那时候在我心中形象还十分光辉的叶大神一点也不拉风地登场,眯眼打量我家属,笑嘻嘻地问:“哟,这位是哥的粉丝啊?”

 

后来沈航每每想起这件事都后悔不已,总觉得自己和偶像的这个初见实在是太怂了。

我安慰他说:“没事,叶修那个造型也够怂的,你又不亏。”

没想到这种劝慰让他更郁闷了——

好歹是仰慕了多年的偶像,这么市井这么亲民,未免太接地气了点吧。

回头我们混熟之后,有一次我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遇到蓝河出来晾衣服,闲聊间说起这件事,他撑着晾衣杆笑得不能自持:“所以说,他们俩扭头就能称兄道弟也不是说不通,怂到一块儿去了。”

 

这年景,邻里之间亲厚的早已不多,我们能够熟络起来也全凭巧合。

那时候我和沈航养了只猫,母的,叫香槟。名字起得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就是路边随手捡来的土猫。叶修他们搬来几天之后,小崽子不懂事跑到隔壁家,窝进了他们家那只布偶的猫窝,晚间蓝河领着我们闺女过来认家长,叶修跟在他后面探出头来,怀里抱着个小绒球笑嘻嘻地和我们打商量:“你家姑娘不错啊,不如和我们家芒果凑一对儿呗?”

正是春日里,猫儿们发情时婉转曲折的叫声像是一把直往人心上搭的钩子,两只猫都没做过绝育,内部解决倒的确是比放出去乱搞来得好,但是血统差异摆在那儿,沈航围着那只懒洋洋缩在叶修怀里的金贵布偶猫左瞅右瞅,摆着手连连说我们闺女高攀不起。

叶修对他的封建思想表达了强烈不满:“什么年代了还讲究门当户对,你家闺女不是对我们儿子一见钟情吗,这都不成全,当爹的还尊不尊重猫权了?”

沈航那个脑残粉,偶像发话立马奉为圣旨,二话不说拍板就把香槟给卖了,还一边把小猫往蓝河怀里塞,一边安抚从旁看得哭笑不得的我:“让闺女和她男朋友培养感情去吧。”

叶修十分满意,拍了拍他的肩夸道:“兄弟,觉悟高啊!”

我那个向来大男子主义的家属罕见地摸起了后脑勺,笑得格外傻甜白。

 

那时候他绝对没想过,后来他能和自己的偶像混成“见面偷摸分支烟,半夜下楼撸烤串”的铁杆关系,因为叶修比他想象中实在是要接地气得多。

我和蓝河都不喜欢烟味,一见人抽烟就要虎脸,他们俩就时常凑到楼道里吞云吐雾地唠嗑,两个老烟枪的革命友谊在每天饭后一支烟的那几分钟里日渐巩固得格外扎实。

于是他们达成同盟之后,我和蓝河也自然而然地熟络起来。因为有一层不便言说的,同类间的自知,我们相处起来总比与旁人舒心得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也十分简单纯粹,往后出门旅行捎些小伴手礼,又或者是过节时候一两句问候,端午分粽子,中秋分月饼,腊月送过去一个抽芽的水仙球,邻里之间互相挂念上了,隐蕴在小事里的亲近之意也能够恰到好处地传达给对方。

但有些事总是心照不宣的,他们的关系,我们的关系,互不揭露,也不须掩饰,逐渐知根知底。

后来沈航知道了蓝河的身份,回头给我科普了许多他们在第十区时候的事,说当年叶修退役之后,他原本在第十区的嘉世公会练小号,跟着君莫笑身份曝光转入的兴欣,故而对“蓝河”这个ID,以及他当日使用过的那个叫“绝色”的小号也略有耳闻。

我忍不住夸他:“你虽然是个脑残粉,没想到还脑残得挺忠贞。”

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我们俩的相处模式,向来是我在语言上打击他,他在身体上欺压我,这一回被我这样揶揄,他倒反常地没有当下反击,冷哼了一声便接着往下说。

起先我还只是配合地充当听客,后来看他眉飞色舞的神色,不免也有些感兴趣,又仿佛真的能感受到,那块名为荣耀的热土上无声的硝烟与历历上演的杀伐决断,而那也不再仅仅是由洪流般的数据堆聚起的,一个庞大的虚拟世界,更无数红尘故事最初的开场。

他说了那时候的叶修,虽然期间不断被打断,来解释那些我听不太懂的名词,但好歹保留了完整的叙事主线,从退役开始,到第十区,到第十赛季,从嘉世到兴欣,烘托出一个高大英伟的,浑身金光闪闪的职业大神形象,最后拍板总结:“叶神今年不是退役了吗,虽然还在兴欣搞指导,不过以后除了带国家队出国打比赛,估计就很少在公众面前出现了。”

末了又很遗憾地嘟囔:“我说怎么一退退得这么彻底,外面还没人知道他和小许是一对呢。”

我好奇地问:“你不提我还忘了,怎么觉得二号男主的戏份略少啊?”

沈航撇嘴道:“我能看到那部分,小许的戏份当然不多,谁把日子摆上台面过啊。”

“可是听起来,他们在第十区不是很不对盘吗?”我觉得有意思,“后来呢,他们怎么好上的?”

“后来?”他耸了耸肩,对我抓不住他歌颂偶像这一重点表达了不满,于是埋怨地看我一眼,“我怎么知道他们怎么好上的,你开始不也看我不顺眼吗。”

——这小心眼又记仇的男人。

我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感情这事,冷暖自知。连沈航这个地道的工科生,也能文绉绉地说上两句诸如此类的道理。

他要翻起旧账,我却不得不承认,最开始我的确看他不顺眼。

那时候我们是大学同学,我在文学院,他在建筑学院,对于这样两个性别比例极度失衡的院系而言,每年的联谊活动自然被直男直女们翘首以待,但是不巧,当年两边的组织部管事,偏偏是对这件工作一点儿也提不起兴趣来的我和沈航。

他是典型狮子座,苛求完美,好面子,脾气冲,动不动就把手底下的小干事吼得眼眶通红,凑到一起交流工作之后,我对他那种霸王作风十分看不过眼,三言两语里都能挑他一根刺出来,而他最受不得有人拂他面子,一来二去,我们两个就这么杠上了。

冤家聚头,筹办活动的月余里,我们几乎是一路吵着过来的。他理工科出身,自然说不过我浸淫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学多年修来的嘴上功夫,最后总是一副气急败坏暴跳如雷的样子,甚至到了举办活动的光棍节那天晚上,还因为灯光布置的问题跟我大吵一架。

当着两个学院,来参加活动的大几十人,他梗着脖子死要面子。我气得不行,骂他是强权暴政,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又懒得和他争论,最后只得愤愤地摔门而去。

那时十一月夜风已凉,天幕上有又厚又潮的云层暗涌。原本活动场所里人头攒动,倒也不觉得冷,我身上穿得单薄,一个人怒气冲冲地闯到街上,不多时就被冷风打着旋儿卷了个透心凉,刚紧了紧衣襟准备走回寝室,却被积蓄了许久的一场大雨浇在了半路。

也不知道谁惹了老天爷不高兴,这一哭起来又凶又急,我被淋得有些狼狈,慌慌张张地挑了路边一间奶茶店进去避雨,刚坐定,却听到沈航打电话来。

他在那边恶狠狠地吼:“你去哪儿了?!下这么大的雨,带伞了吗?!”

“没带,”我随口问老板点了杯薄荷奶绿,才对电话那边没好气地说,“等雨停了再回去,不要你管。”

结果他二话不说地挂了电话。

我心头又是一阵火起,心说让你不管你就真不管,平时哪见这么听话?愤愤地咬着吸管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要跟这个人往来了,实在是难伺候。不料半个小时后,却透过奶茶店的落地玻璃窗,看到他撑着一把从我们院里的姑娘那借来的蕾丝碎花小洋伞,穿过滂沱的雨幕来找我。

那时整座城市街灯璀璨,却仿佛都在一瞬间被空濛的水汽雾化了,只浸润出流光的长街,和虽板着脸,却身影温柔的,朝我走过来的沈航。

他推门进来,又环顾四周,见小小的店面里没有其他客人,老板也坐在吧台后面专心看着电视剧,这才十分不情愿地说:“我承认是我的错,但是那么多人面前,你给我留一点面子不行吗?!”

他走得急,外套打湿了大半,头发也有几绺软趴趴地贴在额上,横眉竖眼的样子,活像只强逞威风的公鸡。

我气极反笑,反问他:“那你就不能给我留一点面子吗?”

他被我噎住了,暴躁地抓了抓头发,面色不善地盯住我。好在我的气已经消了大半,又知道他的脾气不肯服软,半晌之后还是妥协地给他找台阶下,边把我自己的奶茶推给他边求和地说:“你喝吗?”

这话题一下扯得太远,他有些愣住,讪讪地在我对面落座,伸手接过也不是,推回给我也不是。我挑眉:“就点了这一杯,你爱喝就喝,嫌弃我就算了,我自己还渴着呢。”

“你这人要这么小心眼吗?”沈航抓起我的杯子恶狠狠地灌了一口,嫌弃道,“这什么娘们唧唧的奶茶啊,难喝死了!”

我顿时怒了,伸手作势要抢回来,他却一把把杯子捏紧,满脸得意:“说了给我喝的,哪里还能让你抢回去。”

“你要脸吗?!”

“那分你一半咯。”

我看着他从吧台摸来一根吸管递给我,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那是大雨滂沱的双十一夜,无数男女在热闹的欢场里有意无意地追逐一场萍水之缘,而我们就坐在小小的奶茶铺子里,剑拔弩张地分喝掉了一杯奶绿。

后来也没什么独特的剧情,雨停后我在路口和他道别,一个人踩着满街积水磨磨蹭蹭地走回寝室。那时路上行人稀少,间或有亮着暖色灯光的车辆从身旁飞快驶过,掠起一片影绰的水气,让我的心情没来由的好。

——而那天之后,沈航开始追我了。

 

性向问题,不用彼此确认,从眼神中便能读懂。

他骄傲,任性,从前不知道怎么为他人考虑,又事事逞强,我不爱这脾气,就算对他起了点心思,也梗在心头不肯答应,更何况他追人追得毫无新意。

我们学校分南北校区,建筑学院在北,而文学院在南,每天午间,他都要骑着他那辆格外有逼格的改装山地车跨越一整个大学城,就为了来约我吃顿饭。我拉不下脸来赶他,又贪恋那一丝晦暗不清的暧昧,半推半就地将这种状态拖了好几个月。

他难得在一件事上显现出长久的耐心来,甚至学期末,还格外献宝地要求替我补习每令文科生头疼的高数。除夕夜我回老家过年,接近零点时接到他跨越大半个中国打来的电话,声音响在噼里啪啦炸开的焰火下,显得嚣张又意外温柔:“傅安辰,你准备单身到明年吗?”

我当时的心情十分微妙,躲闪似的回了他一句“新年快乐”便匆匆按断通话,任凭新年的钟声在背后响起,家里的小妹妹扑上来抱住我的腿,仰起脸脆生生地问:“哥哥你脸上都出汗了,很热吗?”。

隔年开学前夕正逢情人节,我因为学生会工作需要而提前到校,寝室里那几个踩点打卡的人影都不见一个,空空落落的好不冷清。晚间校外灯火通明,酒吧街的璀璨霓虹烧亮了深邃的夜空,而沈航在我苦逼兮兮啃泡面啃到一半的时候,拎着啤酒和两袋麻辣花甲敲开我寝室的门:“单身狗没什么安排,一起呗?”

我侧身将他迎进来,笑着说:“两个单身狗凑在一起,讨论怎么烧情侣吗?”

他面不改色大言不惭:“你又怎么知道,明早自己不会变成被烧的对象。”

我假装没有听见,却绝对不会承认,其实我心里挺高兴的。

那天我们聊得很嗨,大概是难得说到了某些志同道合的话题,又因为文理科思维方式的偏差例行吵了一架,后半夜两个人都喝到微醺,我突然想起一件旧事,便问他:“去年……就双十一那天,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家店子避雨的?”

“我问你们学院那些女生……”他埋怨似的看我一眼,又醺醺然地咂了一口啤酒,才不甘不愿地说,“她们说你点的薄荷奶绿,只有这家连锁才有,我们校区五个店面,我一个一个跑过了,最后才找到你。”

我闻言愣了半晌,许久后才忍不住笑了起来。

远处的霓虹柔化了沈航的眉眼,让他漆黑的瞳仁看上去像是铺匀了流霭的夜色——而那个瞬间,我突然有点想亲他了。

 

真要说在一起,没什么惊天动地的缘由,就是这么纯粹简单。

“你看,”晚上睡觉前他扣住我的手,让我们能够真切感受到彼此粗糙而温暖的掌心纹路,“爱就是个很没头没脑的东西,当时我怎么就魔怔了看上你的,到现在我也想不通。”

我对这人毁温情的深厚功力早已见怪不怪,于是干巴巴地反击:“你说得有道理,所以我觉得我多年的老眼病,也是时候治好了。”

“能不说我吗?”他尴尬地咳一声,侧身揽住我,“我也挺好奇叶神怎么和小许凑成一对儿的,不过别人怎么凑合怎么将就,那都是别人家的事了。”

“不然呢?”我嘲笑道,“你以为我还指望你那点贫瘠的语言表达能力,给我说出一个怎么曲折动人的故事不成?”

沈航被我揶揄得气结,只得伸手在我腰上狠狠掐了一把:“傅安辰你那张嘴,就不能讨人喜欢一点吗?”

我最怕痒,边“哎唷哎唷”地呼痛边躲,边笑嘻嘻地驳他:“是你要嘲讽我,结果被我反嘲讽了,这能怪我?”

我们同榻而眠的姿势让我的躲闪变成了往他怀里钻的动作,他因此心情大好,并且难得大度地表示不跟我计较。

我“切”道:“跟我计较,你又计较不过。”

“那又怎么了,”他翻了个身,声音渐低,“让你就让你呗,反正我疼老婆。”

我顿时失笑,一本正经地想纠正他称呼问题,伸手去推,才发现这人呼吸平稳,已经入睡了。

黑暗之中,整个视野罩着一片鸿蒙的穹顶,而唯一可以听见的,他的呼吸声,却让我内心无比柔软。

小时候家中老人信佛,说佛有慈悲,兼济世人,心怀我,能赐我风月良辰。后来遇见沈航,他说他信缘,我们一南一北横渡迢迢山川河流相遇,都是命运精巧安排。但如今想来,我不信缘,也不信佛,更不信人生的际遇由天定。

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说到底,我和沈航,叶修和蓝河,大概都是这个道理——真正要遇上了,才知道世上有。

 

我对叶修过去得丰功伟绩只有耳闻未曾眼见,比起沈航那个十足的脑残粉,反倒跟他们相处得自然许多。

他们几个日常的调剂就是打荣耀,有叶修在,小号练起来如鱼得水,小本基本碾压,换来得稀有材料还能赚个生活富足。而我的工作是在一家时事杂志上写社评专栏,平时时间很自由,看着他们玩得嗨,日久也不免手痒,后来干脆抱稳蓝河的大腿,加入蓝溪阁练了个女号牧师。

叶修对牧师这个职业向来很不友好,好在我们下本是为了升级,不需要刷记录,他一顶三的本事导致我往往只需要负责貌美如花,大加技能看着浪费,全部做无效治疗糊给了沈航。

蓝河那时候还在蓝溪阁做线上工作,我这个绑定治疗自然也跟着认识了许多他的老部下。工会里的妹子数量少,我开着个身材婀娜的女牧师,又鲜少在外人面前开麦,一来二去,大多数人以为我是个姑娘,蓝河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不揭穿,我也乐得没事卖个萌调剂下宅男的生活。

然而沈航对这件事十分不满。

有一次我跟着公会下本没有带他,又逢团里有个弹药专家点着我的名开了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在后面看到顿时虎了脸,跑过来就霸道地拔了我的网线。平时闹则闹,五十人团本也敢来这一手,我深觉得自己把他惯坏了,一时间怄得要死,阴沉着脸摔门跑到蓝河他们家去蹭饭。

叶修那天去兴欣处理线下事宜,蓝河一个人正在整理公会仓库,见我过来也不招呼,随手扔给我一个抱枕让我挑地方自己安顿,我盘腿往地上一坐,将那个抱枕抓进怀里泄愤似的揉了好半天,越想越觉得自己几乎要被气得胃疼。

“这人什么脾气啊!”我怒道,“我都没来得及解释,他竟然还拔网线?!”

蓝河似笑非笑:“怪不得你们团长刚刚说你掉线了,我已经安排了救场的治疗过去了。”

“什么掉线,我这是人为事故!”

“反正都是客观原因造成的debuff,没得差。”

“反正下次等他打本的时候,我们走着瞧。”

“不过我记得,沈航不太打本吧……”

“……”

他那副看热闹的表情让我最后不得不泄了气,可又觉得不甘心,只好怏怏地问:“你们难道不吵架吗?你和叶修。”

“怎么可能不吵,”他偏头看了我一眼,话里带着笑音,“吵得最厉害的时候,一个星期谁也没理谁,我都觉得跟他过不下去了。”

 

蓝河说起旧事,心情显得十分好。

还是他刚刚和叶修在一起的时候的事了,人嘛,新相知的时候总是情热又忐忑,这边他不能免俗地谨小慎微着,跟对方说一句话都要细斟慢酌好半晌,那边却有个横穿时间轴直接过渡到老夫老妻模式的,这样一来,平时两个人交流什么的,其实很难搞。

那时候他们一东一南身处异地,一年到头难得能紧巴巴地掐几天假期出来凑到一块儿,连航班的起降时间都要精打细算,平日里年节,不是叶修要领队打比赛,就是蓝河公会里忙,半夜两个人要是把时间卡得刚好,还能在荣耀里碰个面装模作样看看月亮,不然顶多就能抽空打个电话。好不容易赶上当年中秋两边都得空,蓝河这边怀着一腔小儿女心思琢磨了许久,偷偷摸摸地买了一张飞H市的机票摸到叶修家里,却看到对象正趁自己不在线,乐悠悠地跟自己的东家抢野图。

蓝河当下就炸了。

 

“真的,我当时怄得要死,”他一本正经地强调,“这人也不知道什么毛病,反正从我们刚开始认识那会儿开始,就一直能够特精准地踩上我的怒气阀。”

“还真挺像他的作风的,”我笑起来,“后来呢,怎么解决的,他跟你道歉了吗?“

“道歉个屁,”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哭笑不得,“就那几天,我懒得理他,结果他把我偶像摁在竞技场里虐了一顿,然后唆使人家跑来我面前跟他说好话。”

这种风格明显的叶氏和好法让我笑得不行,而蓝河温和的眉眼边,也缀着一股清淡却细致的柔情。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那时候异地谈着还不觉得,住在一起之后简直是不得了。”他摸了摸头,显得有些腼腆,“所以后来我们定了个规矩——你和沈航也试试呗——吵架之后谁先道歉,那天就归另外一个人洗碗。”

“可是这不公平啊,”我心有愤愤地说,“明明是他的错,要是他先道歉,还要我洗碗吗?!”

他偏头想了想,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哎……不是我说,沈航那个性格,要是肯主动跟你道歉,你多干点活儿就当奖励了。”

他说得揶揄,让我难免想起家属梗着脖子摆出那副“老子天下第一”表情的画面,顿时忍俊不禁。

“其实多大点事儿,还能吵得要分家啊?”蓝河撇撇嘴,把目光投回电脑屏幕上继续手头的工作,边漫不经心地说,“我爸妈五十多了,还不是照样吵,吵完了我妈气冲冲要离家出走,我爸还在后面招呼‘别走远了啊,记得带明天中午的菜回来’,听得我在边上直笑,我妈再气也没气了。”

“人又不是拼图,能天生照着互相凹凸的轮廓设计,哪有扣上去就严丝合缝的,还不都是吵着吵着各退一步,磨着磨着就磨习惯了。”

我郁闷:“那总有磨不过来的吧?”

“磨不来就掰啊,”他古怪地望了我一眼,把鼠标点得直响,“两颗石头要是都有棱角,那不能总互相硌着吧,分开也没什么值得遗憾的。”

我对他劝分不劝和的直白言论噎得说不出话来,他反倒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歉道:“额,说话直,你见谅啊。跟叶修过久了就这样,你跟他拐弯抹角怀柔路线,还不如直接棒槌上,反正他都能嘲得你无言以对。”

“懂,”我说,并且特别诚恳地表达了理解,“就像我和沈航在一起的这几年,变得越来越毒舌一样。”

 

那天饭后我端着碗鱼汤喂芒果,这女婿养得娇贵,性子也谨慎,刚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准备舔食,听到外边防盗门被敲得震天响,立马又怯生生地缩回猫窝。

我心下感叹,这么软的脾气,也不知道怎么压得住我家那英勇惯了的土猫闺女。扭头就看到蓝河边解围裙边从厨房里出来去开门,还给我使了个等着看好戏的眼色。

我只觉得眉角不受控地跳了跳,果然刚一开门就听到沈航的怒吼。

“傅安辰你造反了!”他站在门外,看上去像只暴躁的熊,“一句话不对就离家出走,我天天被你压迫都没说什么,你怎么就这么玻璃心?!”

我把芒果抱在怀里逗着,眼皮都懒得掀:“我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不就在隔壁吗?”

“你跟我说一声会死啊!老子找了你一下午,”沈航气急败坏地跳脚,“我错了不行吗!!你爱怎么玩怎么玩,大不了我不多想了!!”

“你还多想了,你多想什么了啊?”

“我没多想!”他拔高音调辩了一句,被我抬眼狠狠一瞪,又偃旗息鼓,只能烦躁得抓了抓头发,说,“行行行,我错了。”

这么干脆认错,情况倒是十分少见。

我又学不来得理不饶人的本事,反倒一时被噎住,余光里又瞥到蓝河正幸灾乐祸地望着我,顿时又好气又好笑,只好一把将芒果塞进他怀里:“行了行了,我回去洗碗就是了,你就知道看热闹。”

“所以我说,”蓝河满脸得逞,“这能有多大点儿事,看你之前能气成那样。”

我听得失笑,“嗯”了一声权当认同,又扭头虎着脸吓唬沈航:“回家去,别在这丢人。”

家属不知道我们之前说要试行的条约,正莫名其妙,被我一唬还有些发愣,果真就老老实实跟着我回家去了。

蓝河在后面倚着门框笑得直打跌:“安辰你说到做到啊!”

我没好气地拖着调子应了一声,心想蓝河多纯良一人啊,怎么现在就跟叶修脾性这么近了。

——果然是狼养的兔子也会学坏。

那之后这个从隔壁偷师来的办法就成了我和沈航心照不宣的家规,每次吵架不管谁对谁错,他道歉,我洗碗,由此我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而沈航可以名正言顺偷懒不做家务,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家属那个没出息的,作为叶修的脑残粉,却因为这点小事一口气刷满了对蓝河的好感度。

 

其实我们邻居的那两年里,我一直觉得蓝河是个特别有意思的人。叶修自然不必说,筚路蓝缕一路走过来,多多少少能修炼得造化通透,而他的伴侣则更像一个神奇的多面体。

在公会里,蓝河是细致,温和,好脾气的管理,但杀伐决断都果断干脆,能力有目共睹。而回归生活,他也有一副讨人喜欢的鲜活脾气,能把简单日子过得滋味丰盛,和叶修那种人精中的人精正面杠起来,也一点儿也不落下风。

他们俩的相处模式时常令我啼笑皆非。有一回叶修重感冒,烧了两天之后被留在医院挂点滴,午间我和沈航找到蓝河问他的情况,准备下午去探病,那时候蓝河正在煮小米粥,芒果依恋地蹭着他的裤脚,整个屋子里都飘着谷物的清香。

听我客套地问起叶修的病情,他笑了笑,宽慰道:“体质好的人就这样,一年到头病不了几次,但是真要病了,一点小问题也来得风风雨雨的,其实能有多大的事儿啊。”

我瞥了瞥沈航表示赞同,又说:“照顾病人挺麻烦的,你要是有什么要帮忙的就跟我说。”

“是有点麻烦,”蓝河露出一个揶揄的表情,“不过难得见他没精打采,我还挺乐在其中的。”

我和沈航当时就默了。

人这小两口的情趣,一般人还真不太懂。

 

是年七月初,叶修带队出国打比赛,沈航因公出差,我一个人闲得无聊,抱着个枕头去找蓝河求收养。

蓝团长倒是好说话得很,在客厅里给我打了个地铺随我住,一边放任我自生自灭,一边还把我当打杂做饭的长工,就是公会团里需要救场治疗的时候,也总能一脚把我踹起来上岗,一点也不讲客气。

天气最热的那几天我们窝在家里看世界联赛的电视转播,电竞频道里一天到晚循环播放着国家队出征苏黎世的宣传片,叶修到底是底子好,笔挺漂亮的国家队服一上身,收拾收拾就人模人样。我坐在电视前看他那张脸在我眼皮底下晃了整整一天,忍不住跟蓝河感慨:“电竞事业的发展真是快,我们念书那时候,家长看孩子打游戏还跟洪水猛兽一样,哪能像现在这样,还是一门正当行业。”

蓝河抱着芒果过来坐到我旁边,顺手把电视的音量调大了一些:“叶修他弟弟从前跟我说,他爸就是典型的老军人做派,当年觉得搞电竞是不务正业,那个吹胡子瞪眼的,把大儿子唬得家都不敢回,结果这些年过去了,还不是照样在家里偷偷摸摸地看转播。”

我哈哈大笑起来:“老人家嘛,都是嘴硬心软。”

“是啊,”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们俩出柜那时候还不是,老爷子部队里出来的人,总觉得自家俩儿子肩上扛着家族大业,要么事业自由要么婚姻自由,二者只能选其一,结果叶修就没让他爹省心过,事业婚姻个个自由至上,把他给气得……”

我听得好奇,忍不住问:“你们出柜了?”

蓝河“嗯”了一声,说:“去年的事了。”

半晌又补充:“当时别说他家里闹得厉害,我爸妈都接受不了,这不是到现在都还躲着吗。”

我愕了半晌:“平时也不太看不出来啊……”

他眯起眼眸笑了笑:“他们现在是眼不见心不烦放养着我们俩呢。其实家长都是这样的,反对也不过就是怕这条路难走,后来还不是看实在分不开,才说要是我们能十年还不吵不闹不分手,他们就不干涉。”

我撇了撇嘴:“十年……这算变相妥协吧。”

“什么妥协啊,”蓝河笑出声来,“我妈那点心思我还能不知道,十年以后我也就三十五六呢,看得过去的年纪,再结婚也不迟——她也不怕坑别人姑娘。”

“人之常情,”我了然道,“她会这么想也没错,不过是怕孩子走错路撞得头破血流罢了。”

他敛起笑意,应了一声以示赞同,又认真地说:“现在想想,是挺对不起他们二老的,可我也不准备反悔,这二十几年我也才遇上叶修一个对眼的,而且看样子还能对眼很多年,要是就这么分开,哪里能甘心。”

我一时默然,余光里看到屏幕上的叶修仍然在笑,他在他的领域里,总有一种睥睨众生的风度,而蓝河抱着毛茸茸的布偶猫坐在阳光里,看起来像个温柔沉静的少年。

他们其实是完全不相像的两个个体,像是日与月,天空与海洋,不曾相遇的那二十几年里,各自散发不同的光,也有不同的辽远和宽广,直到轨道并行的那一天,才算是印证了那句——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隔了一年春天,我和沈航分别出柜,跟家里闹得天翻地覆。

我被我母亲反锁在房间里,温和了一辈子的女人倚在门边泣不成声:“安辰,妈求你,你们分开几年,分开几年试试,到时候说不定感情就淡了。”

她鬓角花白,眼眶通红,目光里盈着显而易见的担忧和惶恐,我觉得我应该妥协的,可我最后只是红着眼,梗着脖子反复重复一句:“我不甘心。”

是不甘心,好不容易遇到的,彩虹一样的人,拥抱他的时候我觉得我是温热的,亲吻他的时候我觉得我是鲜活的,没有他我不会过得很差,可是我就再也不能感受这种食髓知味的好了。

后来我摸到了个机会给沈航打电话,他难得温柔地劝慰我说:“安辰你别怕。”

我压抑太久,听到他的声音,竟然还有几分玩笑的心思:“我不怕,但是爱我你怕了吗?”

他柔声笑起来,戏谑地应:“我当然怕,怕你跟个包子似的,被你爸妈一说教就哭兮兮地要跟我掰。”

我怒道:“沈航你他妈才哭兮兮,老子跟爹妈都拉锯战了,你在你爸面前都没我这出息!”

他在那边含糊不清地讨饶,听起来估计又在抽烟,声音里像是镀着一层云雾渺渺的,柔和的光边。

我突然觉得有些心酸,吸了吸鼻子特别矫情地问:“沈航你觉得咱们俩还能过下去吗?”

“必须能,”他笑了一声,稳稳地答,“我跟别人哪过得下去啊。”

他坚信未来,于是我也信,哪怕荆棘啊坎坷啊一路横陈,哪怕再多沟壑不平。

两个月后,他被他爸送去了欧洲,什么消息也没来得及给我留,电话很少,基本没法透露什么有用的信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我跟爸妈说要换个城市打拼,借此搬离了我和沈航住了两年的家,离开的前一天晚上,叶修和蓝河拎着两扎冰啤酒敲开了我的门。

他们大约知道事情的原委,却并没有出言安慰我,我们三个人席地坐在阳台上,蓝河一杯接一杯地陪我干啤酒,叶修不沾酒精,就抱着杯柠檬水坐在一旁百无聊赖地看着我们喝。

那天的月辉格外皎洁,澄亮得仿佛能够看清宇宙瀚海中柔软的星云。我想宇宙洪荒这么广袤,命运际遇太过浩渺,人这一生,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我向来心宽,看得开生老病死之类的人间常态,怨憎相会可以泯仇,所求不得可以释然,唯独害怕爱别离,怕曾经给予过我的温柔被收回。

得不到的不奢求,只望已得到的莫失去。我要得不多。

后来我喝得有些昏昏沉沉,趴在地板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着嗝。叶修搁了杯蹭过来推我,说:“安辰你哭不哭啊,不哭我和小蓝可就回去了啊,看你这酝酿了一晚上了也没起个势。”

我费力听清楚他的话,只觉得哭笑不得,抬眼刚想瞪他,却眼眶一热就滚下泪来。

那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锈住的阀门被突然浇了油拧开,积蓄许久的洪峰在瞬间倾流而下,我那时候什么也没想,没有想从前的沈航,没有想我们在一起的近四年时间,脑海里空荡荡的,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流下来。

我面前的这两个人,他们是过来人,曾经经历了不亚于我们的家庭风暴,在我最迷茫的时候不安慰也不劝诫,只安静地陪我哭。等我哭完,他们告辞回家,我继续整理行李,隔天我离开,不敲门去告别,他们也不来送。

你来,他们不迎接,你走,他们不相送,淡淡来淡淡去的一场红尘相遇,然而却留下丰满充盈的回忆。

我在离开H市的飞机上俯瞰这座繁华的城市,想我以后的许多年,可能都遇不上像他们这样善意而又清明的人了。

 

三年之后沈航回来,瘦了,整个人沉稳踏实了很多,而他父亲再也没有过问我们的事。

我们定居在南方一座沿海城市,各自有了新的工作。我没有问他期间发生了什么,仿佛他仅仅是出了趟差,回到家,生活便一如往昔。

那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七年了,三年的天涯两隔之后,再回头看从前四年的朝夕相对,自然不再有什么所谓的七年之痒。温柔岁月来之不易,爱经过了许多离合聚散,最终也把轰烈变成了平凡。

 

我再见到蓝河是很久之后了,有一年我和沈航回H市祭祖,三伏天,外头的蝉鸣聒闹得像要起义,地面被晒成一片滚烫的,炫目的白。也许是路面温度太高,我们的汽车在半路上突然抛锚,好在是市区,找到附近一家修车店把车子搁下维修之后,我便拉着家属去附近的一家大超市蹭冷气,才逛了一圈,正好看见蓝河在生鲜区称排骨。

许多年没有回到这座城市,那些陈旧的,令人怀念的气息,早已在都市日复一日的飞速膨胀中像工业废尘一般被抛置,而故人重逢,却还是从前的模样。

他穿了一件雪白的棉质衬衫,身形清俊,显得十分年轻,丝毫看不出来是而立过半的人,抬眼见到我们,依旧十分自然地问好。

时间过去太久,我不知道人事是否依旧,又见他独身一人,只得试探着问:“叶修呢?没陪你一起出来?”

而他从容地回答我:“在家呢,天气太热他懒得跑,喊也喊不动,这么多年了还是没一点长进。”

我心下了然,笑着问:“这种便宜你也让他占?”

“懒得和他算账了,反正扯来扯去都是一辈子的事,又哪里那么容易算得清呢?”

 

后来我一直记得他那时候的表情,那是一种时光中磨砺出来的温柔,岁月的车辙碾过他温和的眉眼,一路匀开平凡的,琐碎的,但又确实存在于流年中的微末幸福。

——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已经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十年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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