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全职:叶蓝]南北

   

※BGM《南北》

※ @林木木LinM 祝这个小天使生日快乐=3=

※“是岁月嫌哪些离别太索然无味,硬分人间南北”

>>>

    

定居北京的那年,蓝河招惹到了他近三十年都不曾发觉的过敏源。

那树叫法国梧桐或是裂叶悬铃木,春来发几枝,没发出半分旧都里流传了大半个世纪的蒋宋故事的浪漫,倒是发出满天飘摇的飞絮,让某个从湿润的南方迢迢赶来的人,首当其冲地折戟在了帝都的春天里。

蓝河在上班的路上连续打了三个喷嚏,紧接着,疙瘩和小红疹渐次爬上皮肤,回家就发烧咳嗽,病来如山倒了。

  

老北京看病挂号,万事不便,叶修晚间下班回家,见家里冷锅冷灶,而恋人缩在被窝里,脸色绯红,整个人快要烧成一只蜷起的熟虾了。

他抄起电话拨给胞弟,叶秋那时才开完公司的一场股东会,准备开车去接儿子下幼儿园。

“小许生病了?”他问,“怎么回事?”

“烧得厉害,”叶修忙着替蓝河冲药,手机开着免提搁在一面边,声音远远传来,模糊成一片,“不像是感冒,有点像过敏性鼻炎。”

叶秋把车停在路边,挂了电话替大哥联系相熟的医院,却不知怎么又想起从前,叶修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生活作息乱成一团,常把胃药当感冒药乱吃的那些往事来。

当年自己是怎么嘲笑他的来着?

兄弟两个睡上下铺,晚上熄了灯,睡不着,就扯闲话,从学校的作业扯到遥远的天南海北,那时候他已经精心预谋了一场离家出走,正踌躇满志,等着合适的时机,逃往自己向往的天高海阔。

结果过了没几天,那没什么正经的长兄竟然抢先一步,偷了他收拾好的行李,悄无声息地就走了。

叶秋想起那时候,自己竟然没气也没怨,第一反应却是担心自家那个自理能力成谜的长兄,孤身一人在外面要怎么办。

近二十年弹指一瞬,长大是比想象中迅速得多的事了。

一转眼,他们都过了而立之年,都有了今生的依恋所在,当大哥的早已学会关怀另一个青年,他家中也有娇妻爱子,平和美满。

人啊,际遇当前,会遇到谁,将怎样变,求的不过都是一个世俗的团圆。

  

叶家那几分背景,打点起这点小事来倒不算为难。

走后门寻的医,老先生须发尽白,说话时语速缓缓,捏着病历同叶修絮絮交待了许久病中需要注意的诸事,末了又问病人籍贯。

“广州的啊?怪不得哦,”他看了一眼病床上的蓝河,了然道,“搬来多久了——三个月?水土不服,撑到现在才病这么一场,那身体素质很不错了呀!”

叶修听他不慌不忙的语调,笑着连连称是。

三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蓝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也足够他们习惯朝夕相对了。

  

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异地谈了三年有余。

北京,杭州,广州,三地辗转,早上还在北方的飞雪里,下午就要途径西湖空寂澄明的秋,降落在北回归线以南的艳阳天。  

那时候,蓝河还在蓝溪阁上班,叶修也还没有彻底淡出荣耀的第一线,他们隔着一千三百公里,或是两千两百公里,由南向北,或从北往南,做飞不倦的候鸟。

第一年情热新鲜,表白的时候,一腔暧昧已经在心头舌尖煎炒烹炸了好几年,不过是我说一句喜欢,你回一句也喜欢,两情相悦,顺理成章。叶修领着兴欣南征北战,蓝河在蓝雨忙得脱不开身,两个人都不曾言明,却都嫌相聚的时间太短。

第二年套了指环,感情落实,谈惯了异地恋,很多细小的矛盾像被子里藏好的针,总在睡得最舒服缱绻的时候扎人。也吵过许多架,生过许多气,到头来,却谁也没舍得说分开。

到了第三年,仿佛熬过了哪一段,就迎来了雨过天晴,所有棱角都悄无声息地偃旗息鼓了,还不曾撞出彼此一身伤痕累累,两个人已经纷纷磨出了圆润契合的性格。

年末的时候,叶修调回联盟总部上班。他们在QQ上谈起这件事,蓝河感慨他这几年攒下的高铁票和机票,已经钉满了整面墙。

叶修在那边沉默了好久,也不知道做什么去了,好久之后才发来一句:那你搬过来啊。后面跟一张拍得很随便的照片,才装修好的两居室窗明几净,仿佛都能隔着屏幕闻到未散尽的新鲜甲醛。

蓝河有些愕然,还来不及细想,又是一张照片传来——

房产证上,是两个名字并排。

  

国人对房子总有一种独特的执着,老话里讲安身立命,成家立业,安身才可立命,成家才好立业。一栋房子不算稀罕,可房子里有了人,就成了家。家在哪里,就该在哪里安身。

蓝河想,叶修这么深谙人心,直球上阵,他不过也是最吃这一套的俗人。

于是从“考虑考虑”到拍板决定,也不过短短两天的光景。

他和母亲打电话,说年后将要去北京工作,温和的女人在故乡柔声询问他生活琐事。

“稳到啦,”蓝河絮絮地答,“系北京噶……屋已经买佐……过多两年就带翻黎见下你……户口唔迁住,再讲啦……”

不是没有想过,这段感情倘若摆到明面上,将要被世人怎样唱衰。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天南地北,叶修在的地方,他就敢孤身前往。

总是归乡。

 

于是就来了。

跨越二十个纬度,来到陌生的都市,为了一个熟悉的人。

在离故土千里之遥的北原上,一切好的不好的际遇,也都甘之如饴了。

 

蓝河发烧,一直想睡,又睡不好,迷糊间不停地打喷嚏,打得泪眼朦胧。

叶修去办了住院手续回来,见他半睁着眼,一脸生无可恋地躺在那儿,觉得有点心疼,又有点想笑。

快三十的人了,这点小脾气倒是耍得刚刚好,少一分嫌生硬,多一分嫌造作,只有他使来,才能准准地戳住自己的心窝。

“这么难受啊?”叶修问,“还痒不痒?”

“痒,”蓝河鼻子堵着,话都讲不清楚,“早知道就不跟你来了,谁知道京城里还有这样的生化武器啊。”

叶修坐在病床边,哈哈笑出声来。

“晚了晚了,”他解开领带,轻轻挠了挠蓝河的手心,“婚都结了,来都来了,将就凑合吧。”

  

——大过年的、婚都结了、来都来了。

有句玩笑话说,这些都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四字真言,不知有许多人由此将就一生。

他这副得了便宜还耍赖的语气,蓝河却罕见地没恼,乖乖地勾了勾他的小拇指,小声说:“不将就啊。”

他们要多不容易才相遇相知,才从一南一北,走到彼此身边,如果这叫将就,那再也没有比这更称心的将就了。

蓝河想起来,好像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二年,那时候他还在蓝雨,梁易春已经离职,俱乐部进了一批新人,他和叶修的关系,还没来得及对几个老友提起过。

有一回叶修去机场回杭州,顺道送他上班,在蓝雨楼下被笔言飞撞见。多年同事兼老友见他像见了鬼:“我靠老蓝,你跟叶神关系到底多好啊?他来送你上班?!”

蓝河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许是被催问得太紧,又不知哪来的勇气,干脆把左手伸到笔言飞面前晃了晃。

铂金戒指闪着银光,在日光下划出一个炫亮的弧来,看得人烧眼。

“干嘛干嘛,”笔言飞搡他,“脱团了不起啊,秀这么明显。”

“告诉你我跟叶修的关系有多好呗,”蓝河笑着说,“这戒指,成对的另一只,就在他无名指上啊。”

笔言飞如遭雷劈。

那时蓝河隐秘地察觉到,心里升起一股难言的畅快,他们今生或许都不能结婚,可提到无名指上的戒指,谁都知道他们圈住了彼此,足够互相彰明所属权。

那就当是婚都结了吧,不算将就的。

 

蓝河从前不晓得自己是过敏体质,这一场病闹得突如其来,躺在床上,总觉得怎么都不舒服。

晚间吃了药挂着水,叶修坐在他边上,拿一个古早的诺基亚直板玩俄罗斯方块,他痒得难受,伸手想挠,叶修不许,一把捏住他的手,剩下单手按手机,还依旧按得风生水起。

蓝河瘪了瘪嘴,想抱怨。

“快睡快睡,”叶修唬他,“不睡要好不了了啊。”

他想反驳,可是被叶修抓在掌心的那只手,又被轻柔地捋开了五指,然后紧紧扣住了。

于是反驳的话到嘴边也噤了声,只好盯着他不断翻飞的指尖发愣。

 

午夜的时候他醒了一场,睡前挂着的吊水已经拔了针,体温也降了下去。

病房是叶秋安排的,就他一个人住着,叶修睡在隔壁床陪夜,被子半盖不盖地卷在身上。

他觉得口渴,想起身喝水,穿好了拖鞋,才发现床头柜上就摆着自己在家里惯用的那个马克杯。

杯子是叶修送的,某宝定制款,印着剑定天下的夜雨声烦。那时蓝河特别高兴,以为他终于正视了自己是剑圣死忠粉的这一事实,结果拿回来之后倒上热水,才发现这杯子是变色款,常温时候是夜雨,升温之后就成了君莫笑,叼着根狗尾巴草,乐呵呵地盯着他看。

杯子里装着半杯水,蓝河尝了一口,加了蜂蜜,清甜润喉。

北方的春天干燥,他来了之后,晚上总是渴,就习惯在床头放一杯水。叶修不知几时看在眼里,也能替病中的他默不作声地打点好一切了。

相爱这几年,从南到北,从北到南,为了相隔二十个纬度之外的那个人,他们都在不动声色改变。

 

他替叶修把被子盖好,重新回到床上。

这夜是满月,银光辉映,外面传来夜风拂过和汽车行经的声音。蓝河盯着窗口看了一会儿,恍惚间以为自己还年少,还身置遥远的南国故乡。

即使四季如何刀砍斧凿一般鲜明,但所有供人好梦的夜晚,却都是类似故乡的。

他老家在梅州一个小县城里,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特别粘人,蓝河很喜欢它。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设作文课,老师布置的题目是“美好人生”。他想了很久,最后珍而重之地在作文本上写下:“美好人生就是怀里有猫,碗里有饭。”

那时还小,不知道未来多长,人生将有多少坎坷起伏,只知道把当下最好的一切写上去。可是那篇作文最后被老师批了不合格。年过不惑的女老师板着脸,斥责这位被她寄予众望的学生,直言他没出息,美好人生怎么能是这么零碎的琐事呢?

蓝河才十岁,委屈得直想哭。

从那之后他就学乖了,知道写科学家,写为人民服务,将假大空的漂亮修辞堆上去,就能得高分。

可是美好人生写了许多,漂亮的文字,构建了无数宏大美好的愿景,谁又真正管他能不能实现所谓的美好人生呢?

如今回头来想,他才发觉这么多年来,他发自内心的,对美好人生的要求始终未变。

不过就是晚归时家里留灯,醒来时枕畔有人罢了。

 

当年他不知道这人会是叶修,如今除了叶修不作他想。

老梗的说法,叫对的时机遇上对的人。

后半夜他又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只有十四岁,春游回来,母亲替他摘下裤脚上勾着的苍耳,告诉他生来漂泊,人亦如此。

后来他遇到了叶修,知道那人或许要掌握他今生所有的漂泊。于是安心也毅然,从五岭以南,只身北上,来到黄河以北,是为安身立命,也是为成全来之不易的情有独钟。

最热闹的那几年,他们在网游之中,对立与并肩,揣着一腔暧昧缄默不言;最缱绻情深的那几年,他们也热烈疯狂,因为恋人的一个电话,都敢飞越关岭长河,赶到彼此身边。

可是北上之后,朝夕相对,人生不过柴米油盐。

所有轰烈都会归于平寂,在了这条南北纵贯的迢迢长路之中,隐于岁月的打磨。

到头来,爱不过是两个人,从各分南北到不分南北,在近在咫尺的地方携手老去,同床睡觉,同桌吃饭。

  

他这一觉睡得很好,再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这天阳光和煦,叶修站在窗边抽烟。

北归的候鸟躲在窗外的老桐上,正对他一叠声地唤。

     

—完—

   

【一点说明】

《南北》这个歌和这篇文没啥关系的哈,歌词和文章感情线不太同,只不过点题句被我拿过来做文章了,可以配着听听,我本命唱得可好了!

之前写那词的时候就想拿这个题来写叶蓝了。

还有正文叫《南北》,番外开车可以叫《北上广深》,“上”作动词,“深”作形容词什么的。

好了好了我到底在说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懂耶。

    

评论(64)
热度(826)
  1. 共6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随便写写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