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都爱。

   

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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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云熙刷卡进酒店,刚刚返身关上门,就被一只扑来的大型犬迎面抱了个满怀。

  “熙熙!”陈飞宇急促地吻他耳根,好像受了什么委屈似的,抱怨着,“你好晚啊。”

  “等一下,阿瑟……!”

  罗云熙让他扑得一趔趄,下意识往后仰,所幸腰还没能折下去,便被捞进了某个更加有力的臂弯里。

  苍天可鉴,两个人的彩排时间隔了这么几个钟头,他已经尽量心无旁骛地往回赶了,甚至就连在彩排现场遇到从前的合作对象,看出对方明明有上前攀谈的意思,他也只能跟人家点头示个意,就要匆匆脚底抹油。没办法,尽管某位二十岁的小男孩儿一再信誓旦旦,说自己一定不着急,一定会在酒店乖乖等他,一定不发脾气,一定不催他。

  一定一定!

  可是看现在这情况……

  果然还是应了那句古话,男人的嘴,就是骗人的鬼。

  

  罗云熙一时间没敢动弹,乖乖等他抱了个够,等到陈飞宇像是从缺氧状态中缓过了神,这才拍拍他的背,喊他放开自己。

  “是你说不着急的。”他甜蜜地抱怨,“小朋友,说话不算话。”

  “我说什么你就信吗?”陈飞宇撇撇嘴,“那我让你喊老公,你怎么不喊啊?”

  “……得寸进尺。”

  “不得寸进尺哪能娶师尊回家做老婆呢,”小男孩笑嘻嘻的,又俯身亲他一口,“彩排顺利吗?舞台喜不喜欢,是我自己设计的。”

  “升降台也是你设计的?”罗云熙愣了一下,“你要在台上等我?”

  “是接你。”陈飞宇说。

  他们这趟没住主办方统一安排的艺人酒店,当然,并不是因为小少爷金贵,在这方面有什么别的讲究,只是自从《皓衣行》杀青以后,这还是他们头一次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同一场合,陈飞宇掰着手指头跟他算,那天谁知道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啊,要是没有一点独处时间怎么行呢,首先,他不高兴,其次,他不允许,因此,他必须采取措施,把他的熙熙从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偷出来一趟,大不了过后再还回去。

  罗云熙因他这样的固执念头而哭笑不得,陈飞宇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他是世家出身的小公子,是所有人眼里的名利场新贵,高定西装裹着一身少年清骨,生来就多几分桀骜,甚至连他的父亲母亲,对他的感情生活都统统插不上嘴。但除却天性之外,罗云熙对他的纵容本质上也变相加剧了这种无法无天的任性,让他敢于底气十足地把世界当做秀场,恨不得邀七十亿人来共同见证和歌颂他们之间来之不易的恋情。

  当初,鹅厂那边也不是没有来人商量过,问他们要不要安排个合作舞台,罗云熙心想,皓衣行主题曲又还没出,他和陈飞宇能合作个什么啊,不然合唱个《纤夫的爱》?想着想着他忍不住笑起来,惹得陈飞宇古古怪怪地多看了他一眼,扭头却拒绝了对面的提议。

  “不方便吗?”罗云熙很讶异,按阿瑟这花孔雀脾气,他原本以为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师出有名秀恩爱的场合才对。

  结果陈飞宇难得有几分赧然:“我怕我当着所有人的面吻你。”

  

  他对他的渴求从不掩饰,并且不得不承认,他进步不小,这比起新相知那会儿,已经要好太多太多了。

  从前在皓衣行组里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片刻离不得,罗云熙每有推不脱的活动,哪怕只是去个两天、三天,陈飞宇也要想尽了办法跟过去,在某个深夜里猝不及防地出现,又猝不及防地给他风尘仆仆的拥抱。

  “这是不是不太好,”那时候他也犹犹豫豫地劝,“我一出组你就请假,有点说不过去。”

  “可我是来办正事的。”陈飞宇却言之凿凿。

  “……有通告?”

  “不,是要接老婆回家去。”

  再后来,罗云熙对这样的重逢就再也见怪不怪了,即使他始终不明白陈飞宇怎么做得出在一天之内往返横店北京这样疯狂的决定。他的二十岁看起来永远精力无穷,好像每天都有四十八个小时,足够他一寸一寸去打点和安排有他的余生。

  甚至等到离组以后,现实所迫,像组内那样始终黏在一起的日子彻底成为过去,他们也没少抽空再会。在这方面,陈飞宇简直是个天才,罗云熙永远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多借口和理由来见自己,无数趟忙碌行程的短暂间隙里,他们抽离自我,陷入信息和镜头捕捉之外真空的角落,聚在最隐秘的地方拥抱,陈飞宇依依不饶地掰着指头算,一日是三秋,他算他们究竟已经分别了多少个秋天,岁月短暂,一秋要用一个吻来换。

  罗云熙偶尔嫌他幼稚,但也没有办法,他三十二岁,陈飞宇才二十岁,因此每一天,每一个日子,在陈飞宇那一生中所占的刻度始终要比他更长,让他不得不试图去理解年轻恋人过分易患的相思。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也显而易见,肉眼可见地,两个人留在纸面上的行程都多了几分诡异。那些突然出现又消失的航班,那些本不该存在又的确存在的出发与抵达,让他们能把人生本身过成一个谜题。

  陈飞宇乐得让人去猜,偶尔的蛛丝马迹是他有意的施与,当然事情既然存在,也就总有人能从细枝末节中毫厘不差地分析出他们的准确行踪,继而偷偷流传开某些隐秘的消息,陈飞宇做个兴致勃勃的旁观者,好像在验收一场由他来制定规则的游戏。

  面对他这样的心态,罗云熙往往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是不是世上所有和小朋友谈恋爱的年长者都会面临这样的馈赠和困扰,陈飞宇让他的而立之年变得像少年时代一样缤纷和有趣,同时也兵荒马乱,阴晴不定。

  不是没有很亲近的朋友,又或是家庭成员,曾经忧心忡忡地提醒过他两个人之间那不可逾越的年龄差,他自己更是看得最透彻的那一个。

  诚然,他理应是以退为进的温柔年上,但狮子座的冒险天赋又让他比谁都更豁得出去。

  为什么不呢,毕竟陈飞宇义无反顾奔向的人是他,又不是别的什么谁。

  

  “舞台很好看,”罗云熙说,“只不过这样安排的话,其实跟合唱也没得差吧。”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想象得到的,那些流言,那些欢呼,那些分析着他们一举一动,每一个表情变化的人们。爱情是一枚水晶苹果,生长在人生的高枝上,有人欣赏它的晶莹,有人揣测它的真伪,但无论如何,那都是只属于他和陈飞宇的东西。

  “所以呢?”陈飞宇望着他,表情很从容,“有什么关系吗?”

  “……也是,”罗云熙被他问得噎了一下,想想才道,“是没有什么关系。”

  他的阿瑟是个心思纤敏的小艺术家,他的画,他的设计,他的审美,他万里挑一的眼光,他统统说一不二,因此罗云熙深谙顺毛的法则,譬如他送他的帽子他要时常佩戴,他为他挑选的衣物逐渐占据了衣柜的更多比例,并且,他也并不觉得这算是某种退让和妥协。

  他们之间拥有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圈子里堪称罕见的稳定伴侣关系,一对一的,并且早已被承认与见证。因此除了陈飞宇以外,没有人值得他侧目多一分一秒。

  他早就已经明白这一点了。

  “都归你说了算,”罗云熙笑起来,主动亲吻少年人冒出一些的下颌,声音变得很温柔,“阿瑟,你不是说想我了吗?”

  ……于是。

  他又毫不意外地,看到陈飞宇眼睛里的火光彻底燃烧起来。

  

  在很多个被风月濡沐过之后,半梦半醒的晚上,罗云熙都会隐约梦回自己进组皓衣行的那一天。

  有件超乎很多人预料的事情是,其实在那之前,他和陈飞宇就已经拥有某种暧昧不明,却又的确过分亲密的关系了。

  人们往往可以理解少年的冲动和鲁莽,却总以为年长者的离经叛道是种愚蠢的天真,但千般万般冷暖自知,他永远记得那一天,陈飞宇在横店的四月里朝他奔跑而来的身影,少年的眼角眉梢栖着那样浩荡的春风。

  从那一刻起他就不再怀疑,只要他需要,陈飞宇可以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从未来过去的随便哪个时间点里,排除万难地出现在他身边。

  因此他不敢不承认自己同样心动,不愿去辜负少年恋人最诚挚的真心。

  如果我们注定要和一个人相伴走一段路程,那么无论他是任何人,他都将拥有同一个身份,就叫做“爱人”。

  

  罗云熙站在升降台上,百无聊赖地候着场。

  鹅厂组织的大型晚会向来称得上众星云集,从红毯开始,他就一路在跟各位前辈后辈同僚同事打招呼,到此刻已经脸都快要笑僵。外面的歌声隐隐约约地传过来,他凝神听了听,是陈飞宇在唱:“如果路通往不知名的地方,你会跟我一起走吗?”

  于是,唇边刚刚收下去的笑容又有些不受控地挂了回来。

  视野幽暗,眼前看不到更多的光,他只能想象着陈飞宇此刻的表情,继而脑海中响起了更多的旋律,那些浪漫的,温柔的,甜蜜的情歌,陈飞宇曾为他唱过无数首,他还想起一些凌乱的吉他调子,想起横店让人汗流浃背的夏天,想起某个晚上周天闪烁的星月,即使它们都已被赋予了更多更特殊的含义。

  紧接着,他又听到雷鸣般的掌声。

  身下的升降台微微一震,开始随着歌曲的前奏缓慢升起。

  罗云熙握紧了手中的麦克风,想着,等到光亮起来的那一刻,他首先会看到的应该是陈飞宇的目光才对。

  那会是怎样的目光呢?

  

  但无论如何,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

  就在不久之后,不算那么遥远的将来里。

  他和他马上就要一起,去往最万众瞩目的地方了。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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